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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1 期【2023-01-01】
【校園活動】

弘光學生會標竿學習暨校際交流

為增進學生會自治能力,學生會於12月15日及12月17日辦理111年標竿學習校際交流活動,參加的有學生會行政中心各部門部長及學生議員等32人參與,共計有9所學校參加,交流程序,首先由各校學生會首長進行會務簡報及特色活動簡介,讓大家對各校學生會運作有初步了解,有助於後續分部門的參觀及討論。

12月15日前往致理科技大學、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及中華大學等,透過一整天的校園參訪及各部門分組討論,了解到三校學生會實務運作,德明經科技大學柯學務長致詞表示:「各校學生會是依據《大學法》第33條第二項規定而設置,學生會如同一個小型的國家組織,學生有權直接或間接的參與學生相關事務的決策,各校學生會努力於校內自我定位,爲會員們爭取更多的福利努力,各校利用今天交流學習機會,觀摩各校作法,可以自我精進,期許各校都能收穫滿滿。」

標竿學習

12月17日的「陸柳陸溜-聯合校際交流活動」計有樹德科技大學、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台南應用科技大學、正修科技大學、育英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等共有五所學校學生會至本校毓麟館進行標竿學習,六校交換分享不同的經驗,區分各部門業務交流及活動分享,一次可以學習到六所學校對同一件事情的處理方式,藉由彼此的激勵,讓未來學生會的經營越來越好。

經過兩天的活動,從各學生會會長的簡報分享時間,了解各校學生會的運作模式及特色活動,各校學生都能了解到各校學生會的特色,雖然各有不同的營運方式,作為校園中的學生代表組織,對於自己的組織定位能夠更加明確!另外各部門分組討論時間,由各校於事前提出問題做彙整,讓部門去討論,以獲得各校不同的解答,對各部門營運方式有正面的幫助,有利於解決所遇到的相關問題,讓各校都能夠在學生會的未來經營上能夠更加的順遂。

活動總召「蕭若鵑」表示:在這次的標竿學習交流中,除了促進與各校的討論溝通外,同時從各校身上學到許多可以學習的地方,對學生自治精神有了更深的認識,最後要感謝參與交流的所有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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